证监会日前更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曹健内幕交易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决定没收曹健违法所得559.85万元,并处以1679.56万元罚款。
2022年9月29日,相关上市公司公告控股权转让暨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上述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项所规定的“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重大事件,构成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幕信息。经调查,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22年3月15日形成,于2022年9月29日公开。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曹健在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并获悉内幕信息后,于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控制多个他人账户以及其本人账户,决策买入相关上市公司股票,相关交易行为存在开户及交易的时间与内幕信息变化以及获悉内幕信息时间高度吻合、大额转入资金集中买入、持股数和持仓时间明显放大等明显异常特征。经计算,相关交易共计获利559.85万元。其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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