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能源拟被终止上市!投资者索赔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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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拟被终止上市

  4月29日,*ST海越(维权)公布,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目前,公司已被停牌。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退市不影响投资者索赔事宜。

  4月18日,根据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ST海越及其控股股东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因未能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公司相关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受损投资者可查看是否符合下列区间,决定是否参与维权,挽回损失:(刘鹏律师专栏)

  (1)于2021年8月31日-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于2023年4月29日-2024年4月1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ST海越维权入口)

  二、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

  该公司信息违规已不是首例,再次之前也被监管立案并被处罚。关于最新一次处罚,根据浙江证监局的调查结果,海越能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具体包括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海越能源通过预付货款的方式将资金转出,导致控股股东高鑫金控占用公司资金。占用金额在不同时间段内分别达到1.77亿元、3.77亿元、4.13亿元及6.88亿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也相应较高。此外,海越能源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虚增30.21亿元,分别占更正前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49.33%和50.51%。

  鉴于已收到监管下发的正式处罚,也将在后续索赔诉讼中作为更有力的证据。受损投资者可积极参与维权,挽回损失。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维权)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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