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因收购非金融机构的正常资产、借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融资,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罚款90万元;
此外,张贵礼(时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刘林须(时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业务一处处长)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孙士强(时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业务一处副处长)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刘云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高级副经理)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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