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慈航(*ST金洲)股票索赔:时任董事长操纵股票受处罚,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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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时任董事长朱要文操纵*ST金洲股票受处罚,受损股民可索赔。

  2024年6月12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告对朱要文【时任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金洲)董事长】、赵杨(新疆融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立华(新疆袋鼠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我会对朱要文、赵杨、王立华等操纵*ST金洲股票价格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朱要文、赵杨、王立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0年5月,*ST金洲股价连续多日低于面值。为缓解公司退市风险,*ST金洲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实际控制人朱要文安排公告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同时筹借资金提供给袋鼠基金实际控制人赵杨,由赵杨安排王立华团队利用多个账户交易“*ST金洲”,影响股票价格。一、朱要文利用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提振股价;二、朱要文、赵杨、王立华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影响“*ST金洲”股价。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12月18日(下称操纵期间),赵杨、王立华控制使用21个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等方式,影响“*ST金洲”交易价格。期间账户组累计买入“*ST金洲”1,081,248,381股,卖出753,588,898股。经计算,账户组获利为48,087,831.91元。

  我会决定:对朱要文、赵杨、王立华操纵“*ST金洲”价格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共计48,087,831.91元;处以144,263,495.73元的罚款。

  章祥兵律师表示,《证券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19年12月27日,成都中院对全国首单操纵市场民事赔偿诉讼——恒康医疗案一审公开宣判,原告杨某诉请获得胜诉支持。该案在二审中也获得胜诉,这是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首次出现终审胜诉案例!

  章祥兵律师成功代理过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案件,熟悉此类案件因果关系的认定、损失如何计算等要点。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ST金洲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在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2月1日期间买入*ST金洲股票,且在2021年2月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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