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1月13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6个方面18项具体措施。《若干措施》提出,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允许地方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类项目。扩大文旅有效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类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加快重组中国旅游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
鼓励推出文旅消费券
在丰富消费惠民举措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实施消费惠民让利行动。实施“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发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作用,联动金融机构、文旅企业,将更多优质资源投向文旅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推出文化和旅游消费券、消费满减和积分奖励兑换、抽奖等优惠措施。鼓励各地探索实施区域一体化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措施。
在扩大特色优质产品供给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推出特色旅游产品。启动实施冰雪旅游提升计划,提高冰雪旅游产品供给品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发利用气候资源,丰富避寒避暑旅居、冬日暖阳、滨海度假等特色产品。推出“跟着演出去旅行”“跟着影视去旅行”文化旅游套餐,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活动。丰富温泉、旅拍、房车、邮轮、游轮、游艇、乡村民宿等旅游产品。合理开发利用文物主题游径。研究制定低空飞行旅游产品有关管理规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打造多样化、差异化低空飞行旅游产品。
在培育消费场景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打造新型消费场景。支持在文博场馆、景区、街区、邮轮、大巴等打造沉浸式体验空间,推出一批沉浸式文旅新产品新场景。推动文学、动漫、游戏、演艺、影视等知识产权(IP)相互转化,建设空间型虚拟现实体验项目。支持各地打造超高清、沉浸式、互动式演艺新空间和数字展览新空间。推动国际邮轮母港消费设施建设,打通从船上到岸上的消费场景。
加快重组中国旅游产业基金
在创新产业政策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领域“两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允许地方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类项目。支持各地统筹用好各渠道资金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
《若干措施》明确,扩大文旅有效投资。探索在部分地区开展旅游项目收益权、旅游项目(景区)特许经营权入市交易、备案登记试点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类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加快重组中国旅游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
在优化消费环境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优化入境旅游政策。有序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适当延长免签时间。加强宣传推介和服务保障,用足用好现有过境免签政策和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并适时进一步优化完善。丰富入境旅游产品供给,开发与过境免签政策相匹配的特色旅游产品线路。开展“你好!中国”国家旅游形象推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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