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4)》(下称“报告”),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报告》共设有十六个专栏和四个专题,谈及了存款保险、利差损、影子银行监管、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等金融领域的热点问题。
21世纪经济报记者还注意到,作为《报告》的作者,央行金融稳定分析小组的组长和成员出现了较大更迭。其中,组长由2023年的央行副行长宣昌能变为另一位央行副行长陆磊,成员也较2023年发生了较大变化。
具体来看,最新的成员名单包括央行研究局局长王信、央行办公厅主任刘宏华、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严芳、国家外汇局副局长李斌、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央行调查统计司负责人张文红、央行国际司司长周宇、央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孟辉、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高飞和央行信贷市场司司长彭立峰。
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报告》围绕金融领域主要释放了以下7大政策信号:
1.进一步强化存款保险专业化金融风险处置职能
《报告》介绍,2015年《存款保险条例》施行以来,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平稳有序运行,市场化、法治化处置作用逐步凸显,支持了包商银行等机构风险化解。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下一步,存款保险需要从部门协作、资金积累、处置工具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处置职能,更好地发挥在金融安全网中的支柱作用。
一是有效发挥存款保险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的作用。在风险防控过程中,健全具有硬约束的早期纠正机制,丰富存款保险的早期纠正措施,切实降低后续处置的难度和成本。在风险处置过程中,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充分参与方案研究制定,做好相关资产管理和必要的估值复核等工作。
二是扩大存款保险基金的资金积累。继续做好常态化存款保险保费筹集工作。稳步拓展存款保险基金投资运用方式,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收益。综合考虑资金获取便捷性、融资成本等因素,探索建立后备融资机制,必要时及时补充存款保险基金的流动性。
三是丰富存款保险的风险处置工具。进一步细化存款保险的存款偿付、收购承接等处置措施,探索扩展存款保险促成收购承接的具体方式,如存入存款、购买资本工具、发行专项票据等,更好地支持高风险机构风险化解。
2.加强对非信贷类金融风险等的跟踪监测
《报告》介绍,自2020年末以来,央行建立了银行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并不断完善,定期对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1-7级的银行开展预警工作,从扩张性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前瞻性识别异常指标和苗头性风险,并督促银行及时整改,“补短板”“强弱项”,力求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从2020年末至今,央行共开展12次银行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累计识别预警银行481家次,剔除同一家银行多次触发预警的情况后,共识别预警银行253家。绝大多数预警银行经整改后已退出预警名单。
对于已经识别出的预警银行,央行持续关注相关指标变化情况,综合施策,通过下发风险提示函、约谈高管等方式,督促预警银行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异常指标回归至行业正常水平。同时,将重点预警银行的风险情况及时通报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形成监管合力。
下一步,央行将进一步完善“治已病”和“治未病”相结合的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体系,对银行风险监测预警指标进行动态调整。在完善以传统银行信贷为主的风险监测预警框架基础上,加强对非信贷类金融风险等的跟踪监测。进一步增强技术保障能力,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推动健全具有硬约束的早期纠正机制,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3.以最小成本稳步推进五家系统重要性银行TLAC如期达标
《报告》介绍,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框架是提升银行业风险抵御能力、增强金融体系稳健性的重要制度安排。我国现有五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应于2025年初满足TLAC第一阶段要求,交通银行应于2027年初满足第一阶段要求。目前各行TLAC达标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
2024年5月,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各发行400亿元TLAC非资本债券,2024年8月,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各发行500亿元TLAC非资本债券,交通银行TLAC债券的发行也在推进中。本轮发行吸引了境内外银行、基金公司、保险资管、证券公司等多类投资者积极认购,反映了投资者对该创新债券品种的认可。上海清算所将TLAC非资本债券纳入通用回购质押库,提高了该券种的二级市场流动性,也进一步增强了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下一步,央行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在现有银行债务工具和制度安排基础上探索创新,借鉴国际同业经验,以最小成本稳步推进五家系统重要性银行TLAC如期达标。同时,以补充TLAC为契机,指导银行练好内功,提升资本实力、损失吸收能力、经营水平和风控能力,在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基础上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4. 进一步明确我国利差损风险的四大应对思路
《报告》指出,利差是我国人身险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随着近年来利率中枢下移,我国人身险公司资金运用收益率明显下降,但负债成本较为刚性,加之资产久期普遍短于负债久期,人身险公司面临资产收益难以覆盖负债成本的压力。
2023年以来,监管部门采取了包括推行“报行合一”、下调传统险预定利率以及对万能险和分红险的实际结算利率进行压降等一系列措施来防范利差损风险。
一是持续推动行业降低负债成本。根据长期利率趋势,推动行业灵活调整各类型保险产品定价利率,缓解负债成本压力,确保长期利差损风险可控。同时,下调分红险和万能险演示利率上限,合理降低客户预期,进一步引导行业降低保单分红和万能险结算成本,防范此类产品的潜在风险。
二是丰富保险产品供给。与传统型产品相比,保单利益浮动的产品保证利率较低,且为保持产品竞争力,在抵御利率风险的同时还提供潜在资产收益分享机制。可适当鼓励该类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提高保单利益浮动的产品占比,防范单一产品发展带来的利差损风险。
三是增加长期债券供给。寿险业务本身具有长期性特征,但国内市场上符合寿险资金配置需求的长久期债券供给不足,客观上限制了人身险公司合理匹配资产负债期限的能力。可增加长期限固收类资产供给,改善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状况。
四是完善人身险公司长期评价考核体系,强化偿二代二期逆周期监管。积极引导保险公司的诸多利益相关方更加重视保险公司的长期业绩表现和潜在价值创造能力。在偿付能力、监管权益资产占比额度豁免等方面,考虑采取审慎的逆周期调节手段,支持行业长期稳健投资,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5. 持续做好我国影子银行风险防范化解
《报告》表示,资管新规出台以来,资管业务逐步回归本源,我国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当前,我国影子银行规模总体稳定,信用中介功能、期限转换功能规范有序,杠杆情况平稳可控,较好发挥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受投资者风险偏好、金融产品结构等因素影响,影子银行相关长期限产品及业务占比仍然较低,需要关注相关产品和业务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下一步要从三方面着手继续做好影子银行监管工作:
一是在有效监管前提下,发挥影子银行业务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落实功能监管要求,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合理管控风险和脆弱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其在直接融资、风险分担、新质生产力培育 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二是推动完善监管,严防风险反弹回潮。做好资管业务存量个案整改工作,把握处置节奏和力度,确保按时保质稳妥 完成处置任务。持续加强影子银行业务全面监管,切实防范具有多层嵌套、资金空转、脱实向虚等风险特征的影子银行业务死灰复燃。
三是强化风险管理,树立审慎投资理 念。推动金融机构落实信义义务要求,树立合规意识,切实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探索开展运用压力测试等工具,引导提高资产流动性与产品运作方式的匹配度。加强投资者教育,推动投资者树立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
四是不断完善风险监测框架。从银行体系与影子银行的关联性入手,高度关注银行表内资金投资各种特定目的载体的情况,将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有关产品和业务纳入监测范畴。结合我国实际,丰富影子银行风险监测评估指标,及时识别并化解潜在风险,做到风险的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6.做实做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附加监管
《报告》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央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已连续三年评估并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先后两次审查系统重要性银行提交的恢复和处置计划,制定和发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初步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和附加监管的基本框架。
下一阶段,央行将围绕提升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损失吸收能力和风险应对水平、强化风险前瞻性识别预警等方面,在做实做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附加监管上下功夫,发挥好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合力,促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不断夯实金融体系稳定的基础。
一是修订完善《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优化评估指标,调整评估频率,保障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的严肃性和科学性。二是继续强化资本约束,研究探索系统重要性银行核心一级资本补充有关措施,增强其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三是持续做好系统重要性银行监测工作,研究建立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监测分析框架。四是认真开展系统重要性银行恢复和处置计划审查,持续提升其在风险处置中的实战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五是启动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研究制定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附加监管规定。
7.进一步增强我国银行体系风险抵御能力
《报告》显示,当前,我国金融体系运行稳健,根据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绝大多数银行业金融机构处于安全边界内,银行业总资产中占比约七成的主要银行一直保持评级优良。但对欧美银行风险事件的经验教训也要总结反思,以进一步增强我国银行体系风险抵御能力,推动商业银行高质量发展。
一是银行资产端重点关注非信贷资产占比较高问题。硅谷银行因债券投资出现亏损引发挤兑的案例表明,债券投资占比较高的银行要重视利率风险管理,平衡好资金规模、配置方向和期限结构,对冲利率波动引发的价值重估风险。监管部门应强化市场风险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的监管,防范银行在不同账簿间摆布资产、寻求监管套利;密切关注中小金融机构的金融市场业务,尤其是配置比例明显异于同业的机构,及时采取措施。
二是负债端关注储蓄存款占比较低有关问题。硅谷银行和第一共和银行稳定性较高的储蓄存款占比较低,未受保存款占比很高,在受到外部冲击的情况下,存款极易在短时间内大幅流失。这些案例表明,储蓄存款占比较低的银行应优化负债结构,完善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预警、监控和应对,用好核心负债、流动性缺口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充实长期、稳定的负债资金来源。监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数字时代下的银行流动性监管框架,可考虑高频采集数据、引入新的流动性压力指标,作为日常监测的补充,并加强监管部门流动性压力测试。
三是风险处置工具要丰富,处置行动要迅速且强力。在当前金融科技化及社交媒体广泛应用背景下,金融风险的传染迅速、复杂且不断自我强化。本轮欧美银行业风险事件表明,金融管理部门在相关重大金融风险处置中态度越明确、应对越迅速,处置成本就越小。要持续完善金融风险快速应对机制,避免贻误处置时机造成金融风险外溢。同时要夯实金融风险处置资源与处置工具的储备,做好存款保险基金、行业保障基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筹集与管理,确保能够及时处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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