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0日晚间,合纵科技(维权)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19号),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24号)。
根据北京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合纵科技涉及的主要为违规为:合纵科技全资子公司北京合纵实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合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通过北京华环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永泰君安科技有限公司向天津茂联、浙江盈联、天津盛联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累计提供资金50,848.06万元,分别占合纵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当期披露净资产的21.78%、17.0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纵科技已收回上述资金。
业绩方面,合纵科技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1.63亿元,同比增长3.67%;归母净利润亏损1.81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77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86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8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1亿元,上年同期为-4.91亿元;报告期内,合纵科技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33%。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合纵科技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暂定:于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12月3日之间买入合纵科技,且在2023年12月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合纵科技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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