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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申万行业分类(2021),必康退属于(股票代码002411)电力设备-电池-电池化学品。
公司是一家集原料药、中成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剂、疫苗研发、健康产品、健康饮品生产和营销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医药企业集团。
2023年4月15日,公司发布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92023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2024年6月20日,延安必康(002411)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75号。
(一)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延安必康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必康)通过虚构采购、销售业务,虚构资金循环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上述行为导致延安必康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10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5号)认定,2015年至2018年延安必康的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44.97亿元,2018年期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27.46亿元。
2020年9月18日,延安必康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全部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公告》,称“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具体情况:……2019年发生额为0元……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16日发生额为0元……2019年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现金方式累计归还10.79亿元。”2021年4月30日,延安必康《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通过现金的方式全部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经查,延安必康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19年虚假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803,601,800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77%;2020年新增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4,679,557.66元,期末占用余额为838,281,357.66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38%。
(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情况
2020年9月14日,延安必康收购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盟物流)100%股权。北盟物流在被收购前为延安必康实际控制人李宗松、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提供担保合计2,795,780,000元。收购完成后,上述担保仍在担保期内。
北盟物流作为延安必康全资子公司,为延安必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保的金额2,795,780,000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1.3%。延安必康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第四十条第四项、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予以如实披露。
2020年5月7日至2023年4月15日之前买入,且在2023年4月16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必康退维权入口)
(本文由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刘彦梅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彦梅律师,中国证券业协会讲师,辽宁大学法律硕士,主要从事金融诉讼、公司诉讼。具有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具有20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目前已通过CPA审计、经济法、会计、战略,是为数不多的具有投行、财务思维的律师。刘彦梅律师在证券和商事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凭借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刘彦梅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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